版权声明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关于保护李少波真气运行知识产权的声明

 

 

李少波真气运行是著名中医、养生学家李少波先生用毕生的心血研究、实践和经临床医学验证后创立的学说,是中医养生学的重要内容。为维护李少波先生以及兰州李少波真气运行研究所(以下简称“真研所”)的合法权益,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少波先生合法继承人李天晓女士及真研所的委托,委派郑建军律师及徐卫平律师担任李天晓女士及真研所常年法律顾问,并特此声明如下。

1、著作权。关于李少波真气运行专著、著作、教学录音录像教材【包括但不限于《真气运行法》、《增订真气运行法》、《李少波真气运行法》(甘肃科技出版社)、《真气运行论》、《真气运行学》、《真气运行五步功法练功指导》、《李少波真气运行法》(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版)】等,其著作权人均为李少波先生。未经李天晓女士或真研所许可,编写、出版、发行李少波真气运行相关的教材、教学辅导用书、报纸、杂志,开发销售李少波真气运行相关的电子期刊、电子产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形式使用李少波真气运行理论、教材、书籍,以及其他未经许可使用李少波真气运行理论、各类著作、教学录音录像材料的行为,均侵犯了李少波先生及真研所的著作权,我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侵权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2、商标权。“真气运行”、“李少波真气运行学”、“真气运行会徽”和相关文字及图形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商标权人为李少波先生和真研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李天晓女士或真研所的许可在其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上述商标,均涉嫌侵犯李少波先生和真研所的商标权,我们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3、专利权。真气运行涉及的养生用品(如专用服装、养生坐垫、养生枕、养生保健饮品等相关用品)均已申请发明专利;真气运行涉及的古代图案新应用(如《太极图》、《内经图》等)均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申请权人为李少波先生和真研所。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许可,实施本专利,模仿、复制专利产品均构成了侵权,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独家授权。真研所是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科研机构,作为李少波先生唯一授权的单位,有权在独家许可使用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内,编写、开发、制作、出版、发行真气运行相关产品,并有权独家进行真气运行理论及实践方面的全面培训、指导。

李少波逝世后,留有遗嘱将 “兰州李少波真气运行研究所的经营权;真气运行所有著作权和文字作品著作财产权,以及与所有作品著作相关的权益;真气运行录音带、音像制品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真气运行商标权中的财产权益;以及真气运行的科学研究、服务过程中由李少波著作权、商标权衍生的各种延伸权益均由其女李天晓一人继承。因此,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李少波真气运行名谓,推广李少波真气运行养生实践方法,必须经过真研所的书面许可,签订有效协议。否则,即视为侵权,我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郑建军 律师

                徐卫平 律师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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